在1857年到1858年间所作的笔记——在时间上介于早期著作与《资本论》之间——中,马克思阐述了缩短劳动时间对改变劳动主体所具有的重要意义,从而提到了在我看来是相互对立的两个论点的逻辑联系。例如,我们在那里读到:“节约劳动时间等于增加自由时间,即增加使个人得到充分发展的时间,而个人的充分发展又作为最大的生产力反作用于劳动生产力。”[35]这意味着,个人被要求的劳动时间越短,他们在科学以及其他方面的受教育、受培训的水平就越高,他们的“生产力”就越大;而生产力本身的扩大又使得提高满足需求的水平、再次缩短劳动时间成为可能,等等。那里继续写道:“直接的劳动时间本身不可能……同自由时间处于抽象对立中,这是不言而喻的。”[36]不过马上补充道,“劳动不可能像傅立叶所希望的那样成为游戏”,但是,“自由时间——不论是闲暇时间还是从事较高级活动的时间——自然要把占有它的人变为另一主体,于是他作为这另一主体又加入直接生产过程。对于正在成长的人来说,这个直接生产过程同时就是训练,而对于头脑里具有积累起来的社会知识的成年人来说,这个过程就是(知识的)运用,实验科学,有物质创造力的和对象化中的科学。对于这两种人来说……这个过程同时就是身体锻炼。”[37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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